项目名称 |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五联圩灌区工程一标段 | |
项目编号 | WH10GC2024SL2402 (任务书编号:FS34022220240097号) | |
标段名称 | 芜湖市繁昌区新建五联圩灌区工程施工一标段 | |
标段编号 | WH10GC2024SL240201 | |
招标人 | 名称 | 芜湖市繁昌区水务局 |
|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行政服务中心8楼 | |
联系人及电话 | 张思源 13637002177 | |
招标代理机构 | 名称 | 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|
地址 | 安徽省合肥市水利大厦附楼2楼 | |
联系人及电话 | 魏巍 17201580589 | |
招标方式 | 公开招标 | |
开标时间 | 2024年3月21日 09:15:00 | |
第一中标 候选人 | 单位名称 | 安徽天河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|
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|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| |
投标报价(元) | 23452048.35 | |
项目负责人 | 姓名:高强 | |
证书编号:皖234181900817 | ||
证书名称: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| ||
工期(天) | 365 | |
质量承诺 | 合格 | |
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| 1、2020年肥东县八斗镇盛岗社区等2个行 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;2、2021年无 为市石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-青苔村; 3、利辛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 升工程二期二标; | |
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| 1、2020年肥东县八斗镇盛岗社区等2个行 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;2、2021年无 为市石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-青苔村; 3、2022年度全椒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(4、5、6标段)(一标段); | |
奖项 | / | |
第二中标 候选人 | 单位名称 | 安徽海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|
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|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| |
投标报价(元) | 23291228.79 | |
项目负责人 | 姓名:方璇 | |
证书编号:皖234182126549 | ||
证书名称: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| ||
工期(天) | 365 | |
质量承诺 | 合格 | |
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| 繁昌区2022年荻港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 程项目(二次招标); | |
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| 1、2022年大通区孔店乡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;2、2020年怀远县唐集镇高标准农 田建设项目;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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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项 /
单位名称 六安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
投标报价 ( 元 ) 23357187.52
姓名:张威
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:皖1342020202102193
证书名称:水利水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(天) 365
第三中标 质量承诺 合格
候选人 1、芜湖市三山区横山河下游段 (焦湾闸至 龙窝湖)治理工程 (二标段);2、六安市
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裕安区淠河治理杨家洼排涝闸水毁重建工 程(二次);3、金安区孙岗镇当铺圩片
区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
1、芜湖市三山区横山河下游段 (焦湾闸至 规定公示的 龙窝湖)治理工程 (二标段);2、六安市 裕安区淠河治理杨家洼排涝闸水毁重建工
项目负责人业绩 程(二次);3、金安区孙岗镇当铺圩片
区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工程;
奖项 /
1、浙江腾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:投标文件中多处招标人及项目名称
填写有误;2、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: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函描 评标被否决单位
及原因 述政与策招承标诺文函件描不述符与;招3标、文杭件州不水符电;建4筑、集中团城有易限通公建司设:发工展程有变限更公管司理:
分项报价合理性第一项报价,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合理范围内;
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
1.抽取的系数:K=0.4;
2.样本值单位:太原众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河南金硕源建设工程有
限公司、金龙水利工程(河南)有限公司、嘉兴市秀洲区水利工程公 其他招标文件规 司、安徽省淮河河道工程有限公司、安徽省阜南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 定的公示项 有限公司
3.基准价:22351575.47元; 4.其他:/
1、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提出异议(网址:http://whsggzy.wuhu.gov.cn)。
招标人和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同上。
2、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,可根据《芜湖市公共资源交 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》(公管办[2018]11号)规定,在规定 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(网址: http://whsggzy.wuhu.gov.cn),联系电话:0553-3121232。
3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 (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 (3)被异议人名称; (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提示 (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(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
(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 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 (1)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; (2)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 (3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(4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 的;
(5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 道的;
(6)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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