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市金雁学校新建工程—室外环境工程(招标备案编号:2022-SG-017)招标控制价(最高投标限价)公布
根据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(GB50500-2013)和《<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>(GB50854~50862-2013)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(修订本)》的规定:
本工程预算经 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, 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,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2377151.46元【其中:预算价10144268.28 元,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112610.75元,规费 319793.37 元(其中:社会保险费 295712.98 元,其他 24080.39 元),增值税 1021966.63 元,暂列金额 778512.43元】。
经业主确认,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0144268.28 元【不含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112610.75元,规费 319793.37 元(其中:社会保险费 295712.98 元,其他 24080.39 元),增值税 1021966.63 元,暂列金额 778512.43元】。
根据根据市住建〔2016〕34号文《关于市建成区、临桂新区、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》、市住建(2018)32号文《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》,另计扬尘防治费,本项目扬尘防治费99017.21元。
投标人的投标报价(不含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、规费、增值税、暂列金额)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。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措施费、规费、增值税均、暂列金额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。
现按桂造价【2011】6号文规定备案,予以公布,请投标人复核。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(最高投标限价)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,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(和)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。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,发现有错误的,应责成招标人修改。
招标人: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
招标代理机构: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2年7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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